回想一下,最近有沒有抱怨某某人或自己很白目?雖然有些人自我中心強,是比較白目些,但白目除了是特質外,更是人人都有可能會誤入的情境,例如搞不清楚誰是誰、什麼是雷區、當下的氛圍等等,凡是「狀況外」,都可說是犯白目了。
希臘神話中的福來吉亞國王麥達斯(Midas)常有麻煩事,就是美事一樁也會被他搞砸。他有一大片玫瑰園,一天酒神巴克斯的老師賽倫諾斯(Silenus)喝得不省人事,脫隊臥倒在麥達斯的玫瑰園。麥達斯發現後,熱情款待他十天。後來賽倫諾斯帶著麥達斯去找酒神,酒神看到老師歸隊很高興,答應實現麥達斯的任何願望。麥達斯毫不考慮就許願要他碰過的東西都變成黃金,酒神也允諾他。結果高興不到一天,麥達斯發現他要喝的水、吃的食物都變成黃金了,這才又餓又渴地跑去求酒神收回他的點金術。後來,當然要命不要錢,麥達斯只鍍了一天的金。
點金失敗後,他心灰意冷的跑回鄉間住,打算不問世事,這也就罷了,他竟改插手神明的事。太陽神阿波羅和牧羊人的神祇潘(Pan)進行音樂技巧比賽,麥達斯為裁判之一,其他裁判都「有眼有耳」,把勝利歸給阿波羅,只有白目的他認為潘技高一籌,判定潘應該勝出,還與其他裁判起爭執,就這樣得罪了太陽神,阿波羅一怒之下,把麥達斯的耳朵變成了一對驢耳,斥責他音痴一個。
白目一詞源自閩南語,意指只有眼白沒有瞳孔,相當以前罵人「有眼無珠」。這樣的形容很微妙,並非罵人眼睛瞎了看不到,而是一種有看沒有到。白目譯成英文很貼切的一個譯法是clueless,比較中性,意指並非沒看到而是找不到線索,也就狀況外了。
所以「看到」這個詞是有多層次的,不是一看一切真,而是一種英雄所見「略」同,是大致相同,其中不同的就包括了雖看不到但應該看到的,但如果找不到「應該看到的」線索,沒錯,那就是白目了。
撇開視力不說,那為什麼面對同樣的人事時地物,有人看到,有人沒看到?顯然我們在「看」的時候不只運用到眼睛,還要配合察言觀色、辨別身分地位、聞聞當下的氣味,然後還要能見人說人話,見鬼說鬼話,但凡見人說鬼話,就白目了。所以罵人「白目」的背後,是我們的社會文化自有一套什麼是「識相」、「得體」、「合宜」等看不見的判準,凡是沒掌握到這個判準線索的人就是白目的表現。
最近一名來台一年的香港網紅,拍了一支短片,片中與來台生活工作已十年的另一名香港人對談。他們影片的標題是「台灣人好假」,他們抱怨在台灣講話就是不能直接,台灣人不說「不要」而是「先不要」,不說「不好」而是「還好」或是「比較不好」,也就是表達都很「委婉」,直接說就是──很假!
說實話,剛看到標題時覺得很刺眼,明明外國人都說台灣人很「友善」,為什麼他們要把「友善」說成「很假」,但聽他們訴說的內容又忍不住一路笑,都是事實啊!在他們看來很奇怪,又不是另有所圖才這樣說話,害他們要處處小心不要傷到台灣人的玻璃心。看了這支影片後,有些恍然大悟,我們的日常生活對直白的容忍度也太低了,也可以說是集體對不白目的要求也太高了,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常感到白目無處不在,不管是別人的或自己的。